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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何理解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

發(fā)布時間: 2016-05-27 17:04:22來源: 統(tǒng)戰(zhàn)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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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信教群眾是我們黨長期執(zhí)政的群眾基礎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力量,在我國的經(jīng)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和影響。信教群眾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一部分,做好信教群眾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務,要在宗教工作中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政治、經(jīng)濟等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在國家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信教群眾作為人民群眾的一部分,讓他們共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各項成果,獲得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上的真誠關心和幫助。要發(fā)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傳統(tǒng),深入信教群眾,對信教群眾的基本狀況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根據(jù)信教群眾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團結教育和服務引導工作,對他們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和科技知識等教育,使他們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制意識,實現(xiàn)權利與義務相統(tǒng)一。要幫助信教群眾分清正常宗教活動和打著宗教旗號的違法犯罪活動的界限,認清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國、危害人民的本質,提高他們遵守法律和抵御境外滲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支持宗教團體和愛國宗教界人士發(fā)揮黨和政府團結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轉變作風,與信教群眾建立密切的聯(lián)系,把獲得信教群眾的支持作為一個重要任務。要引導信教群眾正確認識和對待改革發(fā)展中的利益調整,反映信教群眾的利益訴求,協(xié)助黨和政府做好協(xié)調關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團結帶領信教群眾更好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貢獻。

(責編: 吳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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