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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港澳臺同胞共享國家發(fā)展機遇的重要舉措

發(fā)布時間: 2018-08-22 11:11:25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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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9月1日正式實施。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可自愿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并在居住地享受到與內地(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在中央已經出臺多項便利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發(fā)展的政策基礎上,為增進港澳臺居民福祉推出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充分體現(xiàn)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支持港澳臺同胞共享國家發(fā)展機遇的決心誠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讓香港、澳門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要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努力擴大兩岸民眾的受益面和獲得感。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fā)展的政策措施”“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臺灣同胞福祉”。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中央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研究解決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發(fā)展遇到的具體問題和實際困難。隨著港澳與內地交流合作的不斷深化、兩岸人員往來日益密切,到內地(大陸)發(fā)展的港澳臺同胞規(guī)模也越來越大。一些港澳臺同胞反映,使用往來內地(大陸)通行證在辦理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yè)務等方面存在不太方便的問題。在中央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通過自愿申領,港澳臺同胞不僅可以擁有與內地(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為18位號碼的新的身份證明,而且可憑居住證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yè)、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為其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yè)服務、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還可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yè)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yè)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yè)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9項便利,從而解決多年來困擾港澳臺同胞的不少實際問題。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同胞領取居住證后,就能在諸多領域獲得與內地(大陸)居民持身份證同樣的便利體驗,在技術上很好地解決港澳臺同胞關注和期待的證件便利化問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承載的功能將不斷豐富,“含金量”將不斷提升。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在港澳臺同胞中引起強烈反響,居住在內地(大陸)的港澳臺同胞熱烈擁護、滿懷期待。一系列便利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發(fā)展的政策措施接連推出,是踐行中國共產黨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改革開放40年來,港澳臺同胞積極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始終與內地(大陸)同胞同舟共濟、砥礪前行,作出了特殊而重要的貢獻。今天,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展現(xiàn)出更加光明的前景,我們?yōu)橥\福祉的能力更強、條件更好,愿港澳臺同胞在共享國家發(fā)展機遇中實現(xiàn)自身更好的發(fā)展,與內地(大陸)同胞攜手創(chuàng)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 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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