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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過程中的劉少奇「1」

作者: 李冠群發(fā)布時間: 2017-03-28 14:31:08來源: 中國西藏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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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個解放戰(zhàn)爭的進程中,西藏繼內蒙古與新疆之后是中國大陸最后一個被解放的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這其中固然有西藏地區(qū)本身地理環(huán)境惡劣、當時宗教勢力強大、漢藏關系有些隔閡以及大國力量干涉等因素的影響,更多地是當時中共中央領導人出于試圖同西藏宗教上層保持友好關系的初衷與希望西藏地區(qū)長治久安的良好愿望。在驅漢事件和其它一些不友好的事件發(fā)生后,中共中央逐漸調整了解決西藏問題的方式和策略,并最終促成《十七條協(xié)議》的簽署。在此過程中,劉少奇作為中央主要領導人發(fā)揮了重要與積極的作用。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后的西藏局勢

  早在19492月米高揚奉斯大林之命前往西柏坡秘密訪問的時候,毛澤東就對他講過解決西藏問題的思路。毛澤東認為,西藏問題其實并不難解決,只是不能太快,不能過于魯莽,因為:(1)交通困難,大軍不便行動,給養(yǎng)供應麻煩也較多;(2)民族問題,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區(qū),解決它需要時間,須要穩(wěn)步前進,不應操之過急。[2]在此思路的指導下,盡管人民解放軍已經(jīng)取得了三大戰(zhàn)役的全面勝利,但中共中央并沒有急于一鼓而進解放西藏。

  19497月以前,中共中央對主要依賴政治手段解決西藏問題還是比較有信心的。在劉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給聯(lián)共(布)中央斯大林的報告中提出:西藏問題須用政治方式而不能用戰(zhàn)爭方式去解決。[3]然而,19497月懷有明顯敵意的驅漢事件的爆發(fā)給中共領導人以極大刺激,迫使毛澤東不得不重新考慮西藏問題的解決時間和方式。93日,新華社發(fā)表社論,對外鄭重宣告: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解放包括西藏、新疆、海南島、臺灣在內的中國全部領土,不容有一寸土地被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tǒng)治以外。西藏是中國的領土,絕不容許任何外國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國人民的一個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分割。任何侵略者……如果敢于妄想分割和侵略西藏和臺灣,它就一定要在偉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鐵拳之前碰得頭破血流。[4]

  新華社的這一社論,實際上是針對西藏地方當局意圖利用解放戰(zhàn)爭末期中央政府政權更替的契機、妄圖分裂國家的圖謀而正告其中共中央對維護國家統(tǒng)一的決心。但西藏地方當局卻并沒有理性看待人民解放軍與西藏地方武裝的巨大差距,反倒繼續(xù)鋌而走險,在驅漢事件發(fā)生3個月后,通過西藏外交局致電毛澤東,聲稱西藏是觀世音菩薩教化之地,已成為宗教興旺發(fā)達的美妙地方,不論過去與現(xiàn)在,一直享受著獨立自主的權利,要求不要將軍隊越境進入西藏領土[5]隨著西藏局勢的發(fā)展,中共中央領導人經(jīng)過長時間的思考,改變了最初打算依賴政治方式解決西藏問題的想法,而越來越堅定進軍西藏應該宜早不宜遲。毛澤東在1123日發(fā)給彭德懷并轉賀龍與劉伯承的電報中就明確指示:解決西藏問題不出兵是不可能的,出兵當然不只西北一路,還要有西南一路;故西南局在川康平定后,即應著手經(jīng)營西藏[6]同日,毛澤東與朱德聯(lián)名致電班禪,對其在101日發(fā)來的擁護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電報表示欣慰,對班禪所提出的,希望西藏早日解放的愿望予以積極回應: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必能滿足西藏人民的這個愿望。[7]至此,中共中央決定以軍事力量為后盾,盡早解決西藏問題的戰(zhàn)略已經(jīng)形成。

  二、毛澤東訪蘇期間劉少奇對西藏問題的指導

  劉少奇在1945年后,一直參與中央決策工作,幫助毛澤東起草中央文件。新中國建國伊始,百廢待興,毛澤東日理萬機,僅秘書葉子龍每天從各地送來的文件電報和其它材料中挑選出來較重要的,需要毛澤東審閱批示的文件摞在一起就有5寸厚,以至于每天都把提前削好的15只鉛筆都用的光禿禿的。[8]建國后,毛澤東終于得以前往莫斯科面見斯大林,就中蘇之間能否簽署一份新的《中蘇友好條約》進行艱苦的談判。在1125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劉少奇受命在毛澤東訪蘇期間代理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職務。[9]在毛澤東126日出訪蘇聯(lián)后,劉少奇開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周恩來則主要負責政府和外事方面工作,這一點從毛澤東逼迫斯大林重新簽訂更加符合中方利益的《中蘇友好同盟合作條約》后,召周恩來前來莫斯科處理條約具體事宜就可以看出。

  西藏歷史上長期存在一種迥別于中國內地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劉少奇對此十分了解,也因此較為重視對藏族宗教領袖的保護。1226日,劉少奇致電彭德懷并西北局:班禪童子對我解決西藏問題有很大作用,蘇聯(lián)同志勸告我們要切實注意不要使班禪被人下毒毒死。[10]后來的歷史證明,班禪額爾德尼的通力合作,對西藏和平解放是一個重要的支持。

  除了對西藏政教界上層的統(tǒng)治工作,劉少奇對藏族群眾也十分關心。195011日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處理藏民部落等少數(shù)民族事務問題給中共西北、西南兩局時,劉少奇就指示:少數(shù)民族事務務必細心地注意處理,處理的原則應該是向各少數(shù)民族極力表示好感,多和他們發(fā)生關系,不侵害并保護他們的利益,不論他們是上層或下層,是僧侶或平民,如此去求得多了解他們的情況,和他們弄好關系,安定他們,然后再慢慢地幫助他們,訓練他們的干部。待他們的干部成熟,情況了解,群眾中有了準備,才能談得上他們內部制度的改革。[11]無疑的,劉少奇這一份指示為日后西藏和平解放過程中的進藏干部、官兵所遵行,成為了順利解決西藏問題的理論保障。

  毛澤東抵達莫斯科后,由于中蘇雙方在起草新條約的問題上出現(xiàn)了僵持,毛澤東心情十分不悅,在195011日蘇聯(lián)駐華大使羅申前去拜訪他之前的幾天都一直閉門不出,取消了到蘇聯(lián)全國各地游覽的計劃。在同羅申的談話中,毛澤東提到:最近收到北京的報告,緬甸政府和印度政府表示他們愿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久英國和其它英聯(lián)邦國家也將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上采取明顯步驟。[12]迫于國際形勢的壓力,斯大林決定做出讓步,雙方約定第二天以毛澤東答塔斯社記者問的形式,公布毛澤東訪問莫斯科的最主要目的是要解決中蘇友好同盟合作條約的問題,形勢出現(xiàn)了重大轉機,開始朝著有利于中方的方向發(fā)展。這樣一來,壓在毛澤東心頭的一塊巨石落了地,讓他有更多的時間和心情去思考如何推進西藏問題的解決。

  很快的,毛澤東連夜起草并于次日凌晨4時給國內發(fā)來了指示進軍西藏的電報,要求由西南局籌劃進軍西藏的任務:迅即占領打箭爐并爭取在當年的五月份發(fā)兵西藏。[13]接到中央轉來的電報后,劉伯承與鄧小平很快做出回應,制定出了具體的進藏安排,并保證到9月份時占領全藏。[14]

  124日,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于進軍西藏及有關問題的指示,同意西南局于18日提出的進軍時間表和未來西藏工作委員會的人員構成[15],并對中共西北局和西南局在解決西藏問題的工作上做了分工,命令西北局對劉鄧提出的、希望西北局負責派工兵迅速修復由西寧經(jīng)玉樹至甘孜的公路以及調查玉樹飛機場的情況等要求做出配合[16]。盡管劉鄧對進軍西藏當時做出了比較樂觀的判斷,我們大體上確定于2月底完成準備,3月初出動,3月底主力集結甘孜地區(qū),4月底集結德格地區(qū),5月間占領昌都;占領昌都就會震動全藏,促進內部分化,……6月即可占領拉薩乃至日喀則中心地區(qū)[17]但是,剛剛解放不久的西南地區(qū)匪亂十分嚴重,西南局在228日電告中央:到處土匪蜂起,有的地方已開始有會門活動,而且都表現(xiàn)出明顯的政治性質;反革命武裝川東約有3萬人,川南區(qū)約有2萬人,嚴重影響了公糧的征收;……剿匪已成為西南全面的中心任務,不剿滅土匪,一切無從著手[18]就此情況,劉少奇代表中央督促西南局:由于土匪騷擾及糧食困難,十八軍入藏計劃,不能不稍稍推遲,中央和軍委同意你們的各項布置。但現(xiàn)在不能動搖今年完成入藏計劃的決心,而應力求在今年能完成計劃。十八軍在蓉雅間大體完成肅清土匪任務后,應分批設法前進,現(xiàn)在進到雅安之兩個團則應向甘孜前進。[19]

  當然,劉少奇也并沒有完全放棄利用政治手段來促進西藏問題的解決。西南局于224日提出,在成都有一位法名叫志清的法師同西藏政教首要關系友善,且愿意秘密赴西藏說服達賴集團,使達賴同意通過協(xié)商來解決西藏問題,并請示中央此議是否可行。劉少奇第二日即回電表示同意,并要求西北局也要尋訪此類人物派到拉薩做說服工作。[20]

  三、毛澤東回京后劉少奇為和平解放西藏獻計獻策

  195034日,毛澤東結束了對蘇聯(lián)為期近3個月的訪問回到了北京,劉少奇與朱德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前往車站迎接。與此同時,西南局派軍入藏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310日,鄧小平致電中央并轉西北局,詢問西北局達賴二哥、青海塔爾寺的當才活佛是否愿意前往拉薩勸說達賴回到人民一邊。鄧小平意在雙管齊下,加速西藏和平解放的進程。鄧小平在326日同劉伯承聯(lián)名致中央電中提出:鑒于西藏人民大眾生活非常貧苦,解放軍在慎重處理政權、宗教問題時,應考慮如何發(fā)展人民大眾的生產,照顧其生活;同時,解放軍到康藏時的衣食,特別是糧柴困難,甚至因此可以引起藏民反抗;只要(有)一面就地發(fā)展糧食和燃料的生產,以求自給,另方面也須發(fā)展后方交通,以資接濟。[21]可見,西南局的意見與劉少奇的態(tài)度不僅高度一致,更是將劉少奇的民族統(tǒng)戰(zhàn)思想進行了細化和具體化。

  解放前的西藏經(jīng)濟十分落后,交通條件極其惡劣,但劉少奇解決西藏問題的決心并沒有因此而改變。1950429日,劉少奇在政協(xié)全國委員會為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而召開的干部大會上發(fā)表演說,闡述了中共和中國人民在政治、經(jīng)濟、軍事等方面的任務,首先就是解放臺灣、西藏與肅清土匪、特務等。[22]

  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講到: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社會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須謹慎對待。我們無論如何不能急躁,急了會出毛病。條件不成熟,不能進行改革。一個條件成熟了,其它條件不成熟,也不能進行重大改革。[23]一個星期后,劉少奇就將其代中央起草的《中央關于處理少數(shù)民族問題的指示》送交毛澤東等領導人審閱。該指示將毛澤東的講話系統(tǒng)化,對部分下級黨委提出批評并嚴令各級黨組織與軍隊:最近由于若干下級黨委和干部處理少數(shù)民族問題不慎重,……妨礙了黨的民族政策的正確實施。為了在今后更加謹慎地處理有關少數(shù)民族問題,中央認為對于少數(shù)民族問題必須遇事向上級報告和請示,擅自處理有關少數(shù)民族問題,因而引起事變者,應該認為是嚴重的違反紀律的事件并應受到應有的處分;此外,關于各地少數(shù)民族內部的社會改革,特別是有關少數(shù)民族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及土地制度、租息制度、婚姻制度的改革等,必須從緩提出,不得各中央局和中央的批準,各地黨委不得在少數(shù)民族的人民中提出這些改革和發(fā)布有關這些改革的決議和口號,并不得在報紙上進行有關這些改革的宣傳煽動。又,在回族的伊斯蘭教民學校中及藏民的喇嘛教民學校中暫時亦不要教社會發(fā)展史中猴子變人的課程,以免刺激他們的宗教感情。[24]

  在中央的領導下,第十八軍于1950106日進擊昌都,20日阿沛·阿旺晉美率部起義,昌都攻克。昌都戰(zhàn)役的勝利震動了全藏,西藏形勢開始向著更加有利于和平解決的方向發(fā)展。

  四、劉少奇積極籌劃西藏和談代表團進京談判、簽署解放西藏的協(xié)議

  19501117日,年僅15歲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親政,但西藏上層在和平解放西藏的問題上仍有搖擺。印度外交部次長梅農也約見中國駐印度大使館政務參贊申健,并遞交了印度政府致中國政府關于西藏問題的照會,指責中國侵略西藏。面對印度的干涉,毛澤東于1028日指示外交部,要求中國駐印使館在解放西藏的問題上采取更強硬的態(tài)度,要告知印方,中國軍隊必須到達西藏一切應到的地方,無論西藏政府愿意談判與否及談判結果如何,任何外國對此無置喙的余地。[25]在此情況下,中共中央決定要加快西藏和平解放的進度,加緊督促西藏和談代表團赴京談判。

  由于朝鮮戰(zhàn)爭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盡管志愿軍作戰(zhàn)部署等問題牽扯了毛澤東等中央主要領導人的很多精力,但是中共中央并沒有忽略西藏和平解放的問題。由于昌都戰(zhàn)役已取得完滿勝利,中共中央將工作重點轉回了統(tǒng)一戰(zhàn)線上來。195121日,秉承毛澤東的指示,中國駐印度大使袁仲賢致信達賴喇嘛,向其轉達了毛澤東對其在西藏執(zhí)政的祝賀,承認了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合法性;并再次強調中央人民政府一直是歡迎你派代表赴北京商談和平解放西藏問題的。

  獲得中央政府承認后,達賴喇嘛提出了五項和談條件:中國人民政府可以派官員到西藏查明是否存在英美強權;要求中國人民政府今后不要派遣軍隊進入西藏,西藏過去沒有同外國人勾結,今后也不會勾結;在受到侵犯時,西藏將按照漢藏固有關系只向中國政府要求援助,那時請漢政府給予幫助要求已進駐康區(qū)和阿里的漢政府軍隊撤回內地;要求中國人民政府”“從現(xiàn)在起請勿聽信謠言,避免和睦關系遭到破壞。[26]

  達賴喇嘛提出的條件,中共中央自然是無法接受的。就連被達賴任命為首席和談代表、和談代表團團長的阿沛·阿旺晉美都表示達賴喇嘛的五項和談條件不切實際,提出:藏方當局無接受我軍入境的誠意,如藏方仍以五條件令其赴北京談判,不會有任何結果,因此而不愿就任代表團團長赴北京談判。就此問題,劉少奇與周恩來聯(lián)名致電毛澤東,提出,我們研究西南局及袁大使[27]歷次來電,證明阿沛是拉薩、亞東兩方面都承認的代表,認為仍以說服阿沛來京談判為有利。在電報中劉少奇還就西藏當前形勢做了分析,得出以下結論:如果能夠向阿沛講明中央的對藏政策,再由他轉達,亞東和拉薩都可以穩(wěn)定。有利于促成達賴派談判助理進京談判;即使談判不成,也可以在適當時將談判過程公布,可以增加爭取分化的作用;有利于我前線部隊和組織進行宣傳的活動;不要讓阿沛滯留昌都,可以避免對方懷疑我方的談判誠意和制造挑撥借口。最后劉少奇十分篤定地指出:我軍入藏的方針及時間,均已定妥,不論談判及談成與否,均不會動搖;故緩兵之計無任何作用,且我已公開告訴印度大使,如達賴逃印將失去在西藏的一切地位,無礙我軍解決西藏問題,只會在中印外交上蒙上陰影。在電報發(fā)出之前,關于請阿沛赴北京一事,劉少奇已經(jīng)同西南局協(xié)商過并達成了一致。收到電報的當天,毛澤東就批示:同意這樣做。[28]

  由于中共中央的堅定決心和合理部署,達賴喇嘛派出的和談代表團與班禪額爾德尼及其堪布會議廳一行于4月間相繼進京,開始和平談判。談判期間,劉少奇多次陪同毛澤東接見西藏代表,宣講中共中央的民族政策,以消除各種誤會和顧慮。5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xié)議》(簡稱十七條協(xié)議)正式簽署。次日,劉少奇等出席毛澤東為慶祝西藏和平解放而舉行的晚宴,席間與阿沛·阿旺晉美為協(xié)議的簽署、為漢藏民族團結、為中華民族的大團結以及和平代表團代表們?yōu)楹推秸勁凶龀龅呐ε霰?/span>[29]至此,西藏再次回到了祖國大家庭的懷抱。

  無疑的,盡管劉少奇并不是中共中央的最高決策者和進軍西藏的具體執(zhí)行者,但是他的民族政策和統(tǒng)戰(zhàn)思想與毛澤東是契合的。劉少奇堅定地執(zhí)行和發(fā)展了毛澤東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戰(zhàn)略意圖,維護了國家的統(tǒng)一,為西藏的和平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引用文獻:

  劉洪順,劉少奇與西藏和平解放,《黨史博覽》,2011年第10期,第7頁。

  劉少奇、周恩來,關于西藏問題近期處理情況給毛澤東的電報(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沈志華、李丹慧,“1950年中蘇條約談判中的利益沖突及其解決,《戰(zhàn)后中蘇關系若干問題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9頁。

  毛澤東,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社會改革必須謹慎對待(一九五〇年六月六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師哲口述、師秋朗整理,《毛澤東的翻譯——師哲眼中的高層人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孫勇,《在毛主席身邊二十年》,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

  王茂俠,《鄧小平與西藏工作——從和平解放到改革開放》,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11年。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鄧小平年譜 一九零四-一九七四》(中),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決不容許外國侵略者并吞中國的領土西藏(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新華社社論),《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對進軍西藏的意見,《鄧小平軍事文集》(第二卷),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進軍西藏部署和成立西藏工委問題,《鄧小平軍事文集》(第二卷),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關于解放西藏問題給彭德懷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關于由西南局籌劃進軍及經(jīng)營西藏問題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毛澤東、朱德給班禪額爾德尼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在袁仲賢關于同申健談西藏問題報告上的批語,《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保護班禪童子生命安全問題給彭德懷的電報,《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進軍西藏的電報(一),《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進軍西藏的電報(二),《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代表中共中央給聯(lián)共(布)中央斯大林的報告(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中央關于處理少數(shù)民族問題的指示(一九五〇年六月十三日),《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二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

  [1] 李冠群:南京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liguanqun2016@sina.com,15996216573.

  [2] 師哲口述、師秋朗整理,《毛澤東的翻譯——師哲眼中的高層人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768頁。

  [3]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代表中共中央給聯(lián)共(布)中央斯大林的報告(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頁。

  [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決不容許外國侵略者并吞中國的領土西藏(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新華社社論),《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頁。

  [5] 王茂俠,《鄧小平與西藏工作——從和平解放到改革開放》,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11年,第5頁。

  [6] 中央文獻研究室,關于解放西藏問題給彭德懷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152頁。

  [7] 中央文獻研究室,毛澤東、朱德給班禪額爾德尼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152頁。

  [8] 孫勇,《在毛主席身邊二十年》,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19-21頁。

  [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232、233頁。

  [10]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保護班禪童子生命安全問題給彭德懷的電報,《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32頁。

  [1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237頁。

  [12] 羅申與毛澤東會談紀要,195011日。轉引自:沈志華、李丹慧,“1950年中蘇條約談判中的利益沖突及其解決,《戰(zhàn)后中蘇關系若干問題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9頁。

  [13] 中央文獻研究室,關于由西南局籌劃進軍及經(jīng)營西藏問題的電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152頁。

  [1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對進軍西藏的意見,《鄧小平軍事文集》(第二卷),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276頁。

  [15] 詳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進軍西藏部署和成立西藏工委問題,《鄧小平軍事文集》(第二卷),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281頁。

  [16]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進軍西藏的電報(一),《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410頁。

  [1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進軍西藏部署和成立西藏工委問題,《鄧小平軍事文集》(第二卷),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281頁。

  [18] 同上,第284頁。

  [19]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央關于進軍西藏的電報(二),《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411頁。

  [20] 同上,中共中央同意派志清法師說服達賴集團同中央?yún)f(xié)商和平解決西藏問題的電報,第534頁。

  [2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鄧小平年譜 一九零四-一九七四》(中),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904-906頁。

  [22]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249頁。

  [23] 毛澤東,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社會改革必須謹慎對待(一九五〇年六月六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1頁。

  [24] 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中央關于處理少數(shù)民族問題的指示(一九五〇年六月十三日),《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二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19220頁。

  [25] 中央文獻研究室,在袁仲賢關于同申健談西藏問題報告上的批語,《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627頁。

  [26] 詳見:劉少奇、周恩來,關于西藏問題近期處理情況給毛澤東的電報(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39-41頁。

  [27] 即中國駐印度大使袁仲賢。

  [28] 劉少奇、周恩來,關于西藏問題近期處理情況給毛澤東的電報(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39、40頁。

  [29] 劉洪順,劉少奇與西藏和平解放,《黨史博覽》,2011年第10期,第7頁。

(責編: 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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